长商投资

 

深圳长沙商会投资基金成立倡议书

    各位商会会员:
    在长沙市政府驻深办的领导下,在多位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深圳长沙商会正式成立已有近半年,经过过去一年时间的努力,我们深圳长沙商会已完成了组织架构、平台基础建设,2011年我们的目标是全面提升商会平台的价值,扩大商会的社会影响力,并为会员搭建商务平台和投资平台。
    为扩大商会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让商会能在大家的齐心合力下做一些创收的实事,同时也为延续我们商会的真挚友情,发扬我们商会成员之间团结、互助的精神,深圳长沙商会拟成立“深长投资基金”。
 
    一、基金注册名称
      本基金拟注册为“深圳市长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工商企业注册时核准的名称为准)
    二、基金成立宗旨
      为商会会员提供一个良好的关系平台,加强与政府部门的联系和沟通,提升会员之间的感情;
      搞好商会会员活动和提供商业平台;
      为商会会会员创造相应的合理利润;
      为商会会会员提供互助平台,在会员需要的时候伸出援助之手。
      做一些慈善活动,回馈社会;
    三、基金成立的原则
      本基金秉承投资自愿、共担投资风险、共享利润分配的原则。
    四、 基金投资决策机制
      本基金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投资决策委员会,重要的投资决策由董事会和投资决策委员会决定,并经股东大会通过后实施。
    五、 基金的股东制度
      本基金初定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以5万元为一股,共计200股,上不封顶,以自愿的原则认股入股,成立时第一次认股入股的会员为原始股东,若没达到1000万元,则以实收资本为准。基金成立半年后每个月设立一个开放日,再加入的会员则以当时的基金的市值核算股份,进行增资扩股。
      会员也可多个人选派股东代表,但需与本范围的所有出资人签订一份“代持股份协议”,由股东代表定期参加股东大会。
    六、 基金投资的原则
      本基金暂不设经营期限,经营三年后若股东会一致同意解散则本基金解散。本基金封闭期为六个月,在会员内部可以相互转让,在封闭期内可增资但不能随意撤资,如有特殊情况,可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提出申请,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后可退还本金,但不能参与利润分配。 
    七、 基金运作
      本基金正式成立后拟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选举董事长和总经理及投资决策委员会,并聘请专业投资管理公司为投资顾问,所有的具体投资方案以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通过为准。
    八、 定期业绩报告
      本基金实行定期业绩报告制度,投资管理公司每季度末将本公司的各类投资的状况以书面方式向商会及本公司股东报告。
    九、 基金相关费用
      本基金主要费用:
      (1)管理人业绩提成:按照投资净收益的10%提成(行业标准为20%,降低了50%),另外提成10%捐给深圳长沙会会作为商会商务费用。
      (2)其他费用:工商注册费,管理费,税收等其他相关行业费用。
 
     一个人的力量是微薄的,一个组织的力量是巨大的。深圳长商基金是我们联系、提升深圳长沙商会会员友情的纽带,是我们会员加强与政府对话和沟通的平台,也是我们互助友爱回馈社会的平台,欢迎各位深圳长沙商会的会员积极参与本投资基金。
 
 
                                                                  深圳长沙商会
                                                                2011年03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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